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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大事了

出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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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我出大事了。
http://www.shjjcar.com/viewthread.php?tid=45453&extra=page%3D1
还有这里。
http://www.xcar.com.cn/bbs/viewthread.php?tid=7809125&extra=page%3D2

已经和交通事故的权威-----浙江省交警总队的窗口法律顾问碰过面了,得到的答复是:这种事故每年要发生不知道多少,和你一模一样的都有,说着随手就抽出一袋资料,是一个海宁的事故认定书给我看。他说,在浙江省,这种事故一般都是同等责任。如果交警说你是主责,你马上到我这儿来。。我问为什么不是次责,回答是:这种工作是社会基础设施工作,本身就具有高危险性,哪怕他有警示牌也是高危作业,交警定责时是会出于保护的角度而减轻他们的责任的,不然的话以后谁去施工?
然后建仪我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最好直接上法院,不然这边调解好了,有好多东西保险不赔的,到时候你还得和保险打一场管司,不如一次性官司了结更好。
另外她还帮我分析:如果是同等责任的话我能接受的,这样不会负刑事责任,驾驶证也不会被吊销,我的二十万三者险也差不多够用了。

以上信息供同学们参考


[ 本帖最后由 刹车油 于 2008-6-27 19: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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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帖子  在我们自己的网上怎么是转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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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 可以帮你托一下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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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友会 有律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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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我们自已的网站人气有点。。。。。不好意思了。这两天我都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了。我想听听大家的意见,看怎么处理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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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中,希望早日处理好!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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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一下
哈哈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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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责任定下来,,首先你要咬住施工单位。。查他们的相关手续(死者施工证,上岗证,有关部门的施工许可证等)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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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应该抓住施工单位没有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自己不要背主责,我也帮你问问交警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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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请教律师呀
思想决定行为,行为决定习惯  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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