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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处了!!

终于出事了!!开车七年以来,第一次肇事,还是撞人!
昨天晚上的事情,在紫金港校区踢完球找地方吃饭,跑到黄龙体育中心的一席地,要等位,于是想着转到青芝坞吃川菜,或许是饥肠辘辘,一方面影响了开车的注意力,一方面也吃饭心切,在花都俱乐部那边过了上坡之后的第一个路口与同向准备右转弯的电动车相撞。


损失:

本人:前保险杠大面积擦伤,左雾灯跌落,左翼子板前端轻度变形!左后门玻璃下侧略微凹陷(系对方电动车后轮凌空翻起后砸的)
对方:电动车无证无牌(新车,未及时上牌),右脚蹬断裂,其它有待检查维修后有定论!后座乘客受伤,当时情况比较严重,右腿不能移动,右小腿没有感觉,叫了120,急诊检查后以及今早复诊后结论:骨头无碍,软组织大面积挫伤,需静养一段时间。

责任认定:

本人途经路口没有按规定让行,负主要责任;
对方无证无牌,且骑车带人,负次要责任;
具体赔偿一周后视伤者恢复情况以及电动车维修情况后协商决定,维修费、医疗费、误工费灯基本上由我全款赔付!

事故教训:没别的,就一个字:慢!!!
事故教训
人没事就好,反正保险会赔滴
安全第一 啊!!!
事故中的收获。。。慢!!!
同情下,就当教训了。以后小心就是。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切记拿到一切报销单据后,保险公司赔付下来后,再付钱给他
人没事就好
呵呵,对不熟悉的路段特别要小心了。
另外要到保险公司陪付后,再给对方钱了,要不你又要损失了
原帖由 顽石 于 2008-8-17 21:30 发表
呵呵,对不熟悉的路段特别要小心了。
另外要到保险公司陪付后,再给对方钱了,要不你又要损失了
有什么讲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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